一、借款合同无效后能反悔不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及第一百五十七条的明确阐述,倘若借款合同被裁定为无效,或是被依法视为撤销,则此项合同从初始阶段起就失去了其法律上的约束力。在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借款合同无效还存在债权吗
借款协议如若被判为无效,其本身将始终缺乏法律约束力,然而关于债权问题则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出借方已经实际交付借款资金,那么借款人就必须偿还这笔贷款。
无效的合约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尽管合同某一条款无效,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的有效性会被否定。
只要合同的其他条款依然生效,它们仍将继续发挥作用。
若合同最终被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因该合同所获得的财产应该依法退还;
倘若无法归还或无必要归还,应按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对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原因如果是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由该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失的话,双方均应按照过错程度承担各自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借款合同无效法院会怎么判
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断往往源于特定法定情形,例如合同当事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存在违反法律法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55、157条,借款合同无效则自始无约束力。无效后,双方应返还所得,无法返还则补偿价值。有过失方应赔偿损失,双方过失则各自担责。合同无效后,各方有权提出异议,需通过合法途径处理财产返还、损失赔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