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听过一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债务人对于其所欠的债务,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偿还,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违约责任等,下面就让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债务人失踪债务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即使债务人失踪,你也得注意债务诉讼时效问题。建议你向法院起诉,可通过法院办理公告以送达传票和诉讼材料,公告期满视为对方已收到,即使对方不出席,法院也可缺席审判。但你得提供债务人下落不明的证明和债务人欠您债务的证明。拿到有效的判决就不用担心诉讼时效问题。此外,即使债务人现在没有财产可以执行,但判决生效后,只要发现了债务人的财产随时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为保证胜诉后的执行到位,建议先做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一般你需要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房产、车等,或对方银行账号内有钱,法院可直接查封。这样有利于最终实现你的债权。
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放弃到期债权。就是说,债权到期后明确表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二)无偿转让财产,如将财产赠与他人;
(三)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如将价值30万的汽车故意以8万价格卖掉。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条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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